卷八 工政(8)(1/2)
招工
粤东澳门,香港,汕头等处向有拐贩华人出洋之事,名其馆曰招工,称其人为猪仔。猪仔一名载至西洋,身价五六十元,税银一元,澳门议事番官收费二元。
其党与洋人勾通,散走四方,投入所好,或炫以赀财,或诱以游博,一吞其饵,即入牢笼被拘,出洋不能自主,或于滨海通衢歧路,突出不意指为负欠,欺压登舟。官既置若罔闻,民亦何由申诉。初则省城,外黄埔等处皆已伸张,嗣被大吏访惩,甫能关闭,而澳港外埠之根株犹未绝也。
盖美阿两洲及南洋各岛山汲汲然开矿垦荒,土著寥寥,不能集事,故不得不招工,但人为过微,人谁乐往于是?招之不来,出之以诱;诱之不能,出之以掠,计每年被掠卖者累万盈千。其中途病亡自尽者不知凡几。幸而抵埠即充极苦之工,倦即加以鞭箠,病亦不许休息,日出而作,牵以铁练,日入而息,横受拘囚。
逃走则有连坐之严法,正规则有水火之毒刑,求死不能,逃生无路。其中不乏右族名订单丁爱子,误罹陷阱,望断家乡,一线宗祧于焉中绝,言之酸鼻,闻者伤心。英人华利言西历一千八百九十一年即光绪十七年,华人被拐经新加坡分往各埠者多至十六万余人。其中有少壮者,有中年者,俱由中国口岸引诱出洋。
其至新加坡庇能等埠者尚不至过于困苦,若至秘鲁、渣华般鸟、昆土兰,岑勿他刺租阿或东海各小埠,则备受酷虐,呼吁无门。谁非人子,能不为之流涕而太息哉?
或谓猪仔登舟皆经番官讯官,不愿者遣回,其飘然长往绝无记挂者皆自愿出洋者耳。不知拐匪奸谋百出,上下交通,当番官审讯时皆拐匪冒名自称,情愿并非本人,即一二号呼乞求释遣者,亦系有意装点,欺饰庸愚,鬼蜮心肠险幻至此。
华官番官纵公正明察,亦安能不堕其术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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